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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上海松江区启迪漕河泾园区内做保安做了22天应发工资5450时发工资4050扣的费用,对方也没有给我说清楚签了劳动合同,但是没有给我,现在我的上级直接给我拉黑了请问我该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24-03-28 21:14:39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到当地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
    一、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关系;
    二、扣押的工资要如数归还,一旦认定,将要被处罚。
    三、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从第二个月开始,要求工资双倍支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 讨薪有以下途径: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3、有欠条的,可以直接起诉到法院,要求支付欠条里的工资数额。
  • 老板不讲理扣工资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要求其支付规定工资;经劳动局通知后老板仍不支付的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法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
    (二)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三)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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