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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咨询一下休息了5天年假扣了我600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24-03-28 18:43:51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年假的话,是劳动者依法应当享有的,不应当克控
  • 公司请假扣费标准具体如下:
    1、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2、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按本人工资70%计发;
    3、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6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
    4、连续工龄满6年不满8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计发;
    5、连续工龄满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100%计发。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一条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一条
    劳动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第十二条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事假扣工资有哪些条件
    1、工作人员请事假全年累计未超过20天或一次性事假未超过15天不含公休节假日,原工资照发;
    2、工作人员请事假全年累计超过20天或一次性事假超过15天的,其超过天数的工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70%计发;
    3、工作人员请事假全年累计超过30天的,其超过天数的工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50%计发;
    4、工作人员全年事假累计超过60天的,超过天数停发本人全部工资;
    5、工作人员凡未经请假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者假满未经续假而逾期不归的,按旷工论处。
  • 请假扣钱不违法。工资是劳动报酬,没有提供劳动的,除法律法规有规定应该支付工资的情形之外的,不支付工资符合法律规定。职工请事假不发工资,病假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用人单位自主确定支付标准,法律法规均有明确规定。
    如果用人单位无故克扣其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按公司的规章制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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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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