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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前女友在一起有三年了,他跟我口头约定借钱,在银行取款机取钱出来给他了,还有他亲口叫我买的手机也买给他了,能是否要回来?

债权债务
2024-03-28 10:33:36
共有13位律师解答
  • 关于你应前女友要求购买的手机,这通常被视为一种赠与行为。在赠与行为完成后,手机的所有权就已经转移给了前女友,除非你们在赠与时有明确的约定或者符合法律规定的撤销赠与的情形,否则你很难要求返还手机。
  • 对于在交往期间所借的钱,可以要求偿还,对于在交往期间赠与的手机,能否要回存在争议。
  • 你好,请问具体是什么情况?如需帮助可联系本律师。
  • 你好,这边有相关的一些证据吗,看具体的证据
  • 你好,口头约定取现金的一般很难追偿
  • 你好,具体要看情况,有些能要回来
  • 你好,有借款证据的才能要的。
  • 你好,请问是否有借条或者欠条
  • 有保留其他相关证据以及记录吗
  • 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还钱
  • 是否能够要回钱,得结合证据来看,首先,给对方钱的时候对这部分钱的性质是怎么约定的,赠与?借贷?如果你们明确是借贷,那么准备转账凭证、聊天截图这些证据去法院起诉应该是可以追回的;如果约定是赠与或者没有约定,那大概率是无法追回的,但这只是从诉讼结果上分析,不妨碍你提起诉讼。
    其次,对方是否有非法占有你财产的意图,如果有证据证明这点,那你可以选择报警,按照刑事案件的诈骗来进行处理。
  • 恋爱期间的钱不一定能要回,如果钱是赠与的,则不需要偿还,但是如果存在借贷关系,则借款人应当根据约定偿还欠款,如果借款人不愿意偿还的,出借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 谈恋爱期间的转账可不可以要回,要看转账的性质而定,如果是借贷的,可以要求对方返还,如果是赠与的,一般是不能要对方还的。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男女双方在交往的过程中,如果男方自愿转账,而女方没有诈骗行为的,男方一般是不可以要回钱的,但如果女方有诈骗行为的,男方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追回被骗的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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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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