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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起诉了 现在对方说再不还钱 就要经过法院强制执行 我私下和对方协商 可是他说要我和法院商量 这种如果我转账给他会有记录吗 法院会肯这笔钱吗

债权债务
2024-04-28 22:54:12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这个的话还是建议通过法院
  • 被告还钱时必须把钱给法院,然后由法院交给原告。原则上交给原告或者交给法院都可以。如果交给原告,要让原告出具收条,避免给付之后原告反悔不认账,并由原告向法院撤回执行申请。
    如果交给法院,由法院通知原告到法院领取,可以避免原告不认账的情况,但应额外向法院支付执行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 当事人起诉他人欠钱不还,如果有证据且他人有财产的,能拿回钱。当事人在胜诉后可要求对方履行生效的判决;对方拒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只要对方有财物,法院会依法帮原告要回。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 可以诉讼维护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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