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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满7天离职,因为公司搬迁,只按50一天结算工资合法吗

劳动纠纷
2024-04-02 16:27:11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您好,如果单位按50元一天结算工资,与你正常的工资差别不大的话,我建议你直接拿了钱走人,因为数额太少了,维权成本太高,就不划算了。
  • 您好,这种情况下请问双方合同是否约定。
  • 不合法,建议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
  • 你好 是不合法的 可以去劳动局
  • 你好 可以到劳动监察委进行投诉
  • 员工的离职工资应由单位在与员工解约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结算清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员工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以及一次性为员工结清工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 无故辞退用人单位应按约定的日期足额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只发基本工资的,也是属于拖欠工资行为,是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采取以下办法:
    1.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可以请求加付赔偿金,赔偿金标准: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投诉时,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相关拖欠工资的证据。
    2.以未按时足额发放工资为由,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请求解除劳动关系并支付工资和经济补偿金。若仍想维持劳动关系的,可以只请求支付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如果因公司搬迁而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公司应当提前30日通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或额外支付员工一个月的工资(代通金)。同时,公司还应当根据员工的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补偿半个月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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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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