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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途中遭遇车祸,被电瓶车撞到医院,无法找到肇事人,病情是蛛网膜出血和右侧枕骨线性骨折。住院期间工作单位承担了所有费用,出院后要求我个人和工作单位平摊所有医疗费用,发工资时扣除费用后只发了400,请问工伤的怎么诉讼?

劳动纠纷
2024-03-28 14:51:01
共有16位律师解答
  • 在中国,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如果下班途中遭遇车祸且被认定为工伤,那么相关的医疗费用、康复费用等应首先通过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在您所述情况下,如果单位已经为员工参加了工伤保险,则医疗费用原则上不应由个人承担,更不应该从工资中扣除。即使暂时找不到肇事者(第三方责任人),也不影响工伤保险待遇的享受。若单位先行垫付了工伤医疗费用,之后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申请报销。

    如果单位没有按照规定执行,即要求您个人分摊本应由工伤保险支付的费用,并且在发放工资时进行了扣除,这种做法并不合法。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进行维权:

    1. 向单位提出异议,明确指出相关法律法规,并要求单位纠正错误行为,退还扣除的工资并恢复工伤待遇。

    2. 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工伤保险部门反映情况,请求他们监督并督促单位履行工伤保险待遇支付义务。

    3. 若单位拒不改正,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您好,我马上让精通此类案件律师联系,我们会根据您所做的描述,并结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做出您满意的答复。
  • ,如果认定为工伤就会获得赔偿,如果没有认定为工伤不会获得赔偿。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
  • 下班途中的交通事故,若员工对交通事故承担事故同等或次要责任的,应认定为工伤,在工伤保险中支付。
  • 你好,我所可以咨询民事、刑事等,你可以把你的情况详细给我说一下
  • 你好,能够评上伤残等级,有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就可以
  • 你好,下班途中交通事故同责以下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 您好,可以协助处理的,现在的情况是怎么样的。
  • 你单位有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和购买社保呢?
  • 你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工伤赔偿的。
  • 你好 什么时候的事情 在哪里发生的
  • 你好,这种情况你可以走工伤流程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二)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三)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四)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如果用人单位和职工发生了工伤待遇方面的问题的时候,以劳动争议处理。
  • 法律分析:上下班工伤赔偿标准包括医药费、伙食补助费、食宿费、交通费以及器具辅助费用。其中治疗工伤所需医药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职工经过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之后,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 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拿到有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支付,工伤治疗、康复期间的工资按原待遇发放。
  • 你那个被撞的责任是怎么划分的呢 你跟电动车哪个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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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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