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内部发生股权纠纷的解决办法有:内部股东之间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公司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主持达成调解协议,或者依法作出判决
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九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邀请有关单位和个人协助
被邀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协助人民法院进行调解
第九十六条规定,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
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九十五条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邀请有关单位和个人协助
被邀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协助人民法院进行调解
第九十六条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
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