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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银行卡冻结被续冻了,这是我发工资的卡,有什么办法可以解决吗

劳动纠纷
2024-03-24 17:01:30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如果您的工资卡被冻结,您可以向公司财务或人力资源部门说明情况,看是否能够暂时将工资发放到其他银行账户或采取其他支付方式。在与公司沟通时,请提供冻结通知和相关证明文件,以便公司了解并协助您解决问题。
  • 下午好,是什么原因被冻结的呢,可以帮助处理的
  • 下午好,这个情况是要发放的啊
  • 你好,先了解冻结机关和原因。
  • 你好!这个是可以帮助你的
  • 尽快与冻结申请人和解,结案。
    法院冻结银行存款,区分两种情况来确定处理方式:
    1、原告在起诉前或者诉讼过程中,申请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法院依法冻结被告的银行存款。
    这种情况下,被告可以提供相应的财产担保,由法院解除对银行存款的冻结。
    2、被告拒不履行法院判决,法院在执行程序中依法冻结其银行存款。这种情况下,要先履行判决或者其他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然后才能申请法院解除冻结。
    银行卡被司法冻结期限: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二十九条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第三十条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人民法院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
    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已经被执行拍卖、变卖或者抵债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
    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冻结裁定,并送达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或者案外人:
    (一)查封、扣押、冻结案外人财产的;
    (二)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或者放弃债权的;
    (三)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流拍或者变卖不成,申请执行人和其他执行债权人又不同意接受抵债的;
    (四)债务已经清偿的;
    (五)被执行人提供担保且申请执行人同意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其他情形。
    解除以登记方式实施的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
  • 工资卡以下情况会被冻结:
    1、在ATM机上面输入密码连续错误三次,会导致银行卡被冻结;
    2、银行卡被挂失后,银行卡被冻结是无法使用的;
    3、银行卡丢失,被他人见到进行恶意操作,银行卡被冻结;
    4、还有信用卡如果没有及时还款,在一段时间后会被冻结;
    5、银行卡账户持卡人涉及经济或其他案件,银行卡被冻结。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 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 冻结工资卡的原因有以下几点:
    1、出现过异常交易,可能被银行冻结;
    2、透支超出份额银行会立刻冻结你的工资卡;
    3、密码三次输入连续出错,自动冻结,24小时后解冻;
    4、第三方原因造成的工资卡被冻结,一般这种情况下个人工资卡被冻结,有可能是法律办案需要,部分特殊情况需要冻结工资卡等。
    工资卡是指经批准由商业银行,含邮政金融机构向社会发行的具有消费信用、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或部分功能的信用支付工具。
    工资卡减少了现金和支票的流通,使银行业务突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工资卡自动结算系统的运用,使这个“无支票、无现金社会”的梦想成为现实。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二条
    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
    未登记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依据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据确定权属。
    对于第三人占有的动产或者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第三人书面确认该财产属于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
    第一条

    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应当作出裁定,并送达被执行人和申请执行人。
    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需要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协助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协助执行通知书,连同裁定书副本一并送达协助执行人。查封、扣押、冻结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时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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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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