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太原设立分公司需要分公司发工资吗

劳动纠纷
2024-03-24 13:41:53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一般是要向总公司报表由总公司结算的
  • 可以总公司名义进行签订合同
  • 分公司可以发工资。分公司都是“企业非法人”,但是如果是异地的分公司,财务必须独立核算,所得税可以选择合并缴纳,也可以选择按比例分配就地缴纳,但流转税部分(营业税,增值税)都必须在当地缴纳,独立核算的分公司,可以和工人直接签定合同,缴纳个税,非独立核算不可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
    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设立分公司的作用
设立分公司 5443
设立分公司的作用
设立分公司应该注意哪些事项
分公司注册 24351
设立分公司应该注意哪些事项
民事债务纠纷无力偿还多久可以结案
债务追讨 2555
民事诉讼执行期限过了怎么办
债务追讨 1860
欠钱纠纷律师怎么收费
债务追讨 1320
因欠款纠纷起诉的开庭流程
债务追讨 1200
判决抵押无效如何处理
抵押担保 995
民间欠债不还怎么起诉
债务追讨 935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