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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单详情 赵律师您好,我是一位两孩子宝妈,去年11月份投资的成人无人售货机到现在不赚钱,每个月连电费都赚不回来还倒赔,和他们销售宣传的完全不符,当时说什么也不用操心,就上上货进进货每天等着收钱就行啥的,每天微信发其他人赚钱的记录,当时很诱惑就投资了,到现在感觉被骗了连房租不算电费将近7万5,不知道能不能退货退款。

损害赔偿
2024-03-24 07:57:41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协商不成,提起民事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七百二十六条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 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 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
    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七百二十七条 出租人委托拍卖人拍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拍卖五日前通知承租 人。
    承租人未参加拍卖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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