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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网上报名的讲真课2880。不想学了,申请退款了,得不到回复

互联网纠纷
2024-03-24 11:30:40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
  • 法律分析:平台是可以退费的,但是一切都要讲规则,不能说不学了,就全额退款,这是不可能的。所以在购买之前,还是需要考虑,避免造成双方不必要的麻烦,购买时客服人员就会和介绍,在学习一个月内,或者是所学不超过十二个课程,不满意是可以退费的,扣除所学的课程费用和相应的百分之十的服务费,剩余的将全部在半个月内退还给您。
    可以网上直接申请退款,也可以写书面申请,等平台经过审核以后,扣除相应的费用,也是可以快速的返还的,平台还是会讲大部分的费用退还给用户,毕竟这是一种信誉问题,但是一切都会以平台退款条例为准。法律依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 第十五条 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消费者投诉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并告知投诉人:
    (一)符合规定的投诉予以受理,并告知投诉人;
    (二)不符合规定的投诉不予受理,并告知投诉人不予受理的理由。
  • 法律分析:是否能够退费取决于当事人之间合同的约定,有约定的应当遵守约定,约定不明的应按照习惯确定。在一定的时间范围内是可以全退或退回扣除手续费等已发生费用后的学费。
    学费是支付学习的费用,报名交完学费后既确定了学生与学校的经济关系,有法律效力,双方反悔都是需要支付违约金,学校有理由扣除多项服务费用,也有理由不予退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四条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百六十六条 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依据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
    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性质、目的以及诚信原则等予以解释。
    第四百六十七条 本法或者其他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合同,适用本编通则的规定,并可以参照适用本编或者其他法律最相类似合同的规定。
  • 网上报名的课程不想学了可以退。在一定的时间范围内是可以全退或退回扣除手续费等已发生费用后的学费。 学费是支付学习的费用,报名交完学费后既确定了学生与学校的经济关系,有法律效力,双方反悔都是需要支付违约金,学校有理由扣除多项服务费用,也有理由不予退费。
    但有些教学实力强,就业率高的学校会适度放宽,给予全额退款的时间限定,让学生有较长的时间考虑。在此期间学生觉得不适合自己可以申请全额退费,若过了这个时间则不予退费。
    还有一种情况是学校出现教学事故后学生要求退费,这是学校单方面原因,学生可以申请退还部分学费,不论什么时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四十八条
    【经营者承担责任的情形】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本法另有规定外,应当依照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一)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的;
    (二)不具备商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出售时未作说明的;
    (三)不符合在商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商品标准的;
    (四)不符合商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五)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
    (六)销售的商品数量不足的;
    (七)服务的内容和费用违反约定的;
    (八)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形。
    经营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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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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