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十七岁 在工厂工作手断了 老板说赔在医院住的钱和取钢板的钱 我工作十几天的工资他也没结算 并且我这手现在用不了了 经常回出现疼痛 我们让他赔钱他不赔 失去一个手什么感受 换位思考 然后我好好的一个人我手断了我都奔溃了 在医院那些精神上奔溃的日子我都快得抑郁症了 然后自己乐观面对

劳动纠纷
2024-03-23 17:36:28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当事人之间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形式解决或者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仲裁法》第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 法律分析:可以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是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十五条 达成调解协议后,一方当事人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
    第十六条 因支付拖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事项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的,劳动者可以持调解协议书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