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起诉离婚应该先确认管辖权,收集相关证据,起草起诉装,然后到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法院确认符合受理条件的依法受理,并在开庭前依法主张调解,调解无效,确认感情破裂的,应准予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