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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欠别人钱(已离婚 离婚协议说了不共债) 但是有一张借条有我的签名 但是没有说是我借的 也没有说我担保 只是有签名 现在对方以那张借条告我 跟对方沟通了无果 法院那边要应诉吗

婚姻家庭
2024-06-28 06:21:25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您好,您具体遇到了哪方面的法律问题
  • 针对您的咨询,您确实需要在法院应诉。借条上有您的签名,即使未明确表明您是借款人或担保人,但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这可能被视为共同债务。若不及时处理,可能导致法院判决您承担债务责任。
  • 常见的处理方式包括和解、调解和诉讼等。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最合适的处理方式。和解和调解能够更快速地解决问题,而诉讼则可能需要更多时间和资源。建议优先考虑和解或调解。
  • 需要应诉。具体操作:1. 收集证据,证明签名并非作为借款人或担保人;2. 寻求法律援助,咨询专业律师;3. 准备应诉材料,按时出庭;4. 如有可能,尝试与对方和解以减轻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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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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