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律师您好!我原来是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现在已退休两年,但是单位还在用我的法人每年年检,曾多次找单位领导协商无果,我该怎么解决这个问题。

劳动纠纷
2024-03-22 22:02:32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想辞去法定代表人的人员,可以通过内部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话,直接到法院起诉即可。


  • 可以先和单位进行协商,协商不成您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和举报。原告起诉有可能引发民事诉讼程序,但可能不等于现实。由可能变成现实的中间阶段,即人民法院对起诉的审查。审查合格的,人民法院即接受原告起诉,否则即裁定不予受理。
    劳动者达到了法定退休的条件,企业却拒绝为其办理退休手续的情形。劳动者在此情形下,只好奔波于劳动仲裁机构、法院以及行政机关,请求判定企业为其办理退休手续。
    最后,公司也不得不给员工办理退休手续,甚至还要承担员工因此蒙受的损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当事人申请仲裁的事项不属于劳动争议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决、决定或者通知,当事人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分别情况予以处理:
    (一)属于劳动争议案件的,应当受理。
    (二)虽不属于劳动争议案件,但属于人民法院主管的其他案件,应当依法受理。

  • 法律分析:
    1、单位不办理退休手续,可以找劳动仲裁委员会解决争议
    2、向单位住所地劳动行政(监察大队)部门投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七十七条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 退休人员与单位发生劳动纠纷的处理是:先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劳务合同中约定仲裁条款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的人员之间为劳务关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