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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贷中的房子可以加名字吗

房产纠纷
2024-03-22 16:18:19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有贷款的房子不可以增加共有人,除非提前将银行贷款还清,因为在自己贷款的时候,房产证一直在银行做抵押,这时候是不能办理产权的任何手续的。
  • 还贷期间房产证一般不能增加名字。只有等贷款还清后,拿到房产证,才能办理相关手续。按照目前法律法规规定,要增加房屋的共有权人,可以以房地产权赠与、买卖或析产。赠与应先到公证部门办理房屋的赠与公证,然后到财税部门办理完税或免税手续,再到国土房管局的测绘部门出具测绘附图,最后持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完税或免税证明、测绘附图、原房地产权证书、赠与公证书、身份证明等资料,到国土房管局交易登记部门申请房地产权赠与登记,增加儿子为房屋共有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 一、有贷款的房子能加名字吗
    1、有贷款的房子一般不能加名字。银行和房管局在房屋存在抵押的情况下是不允许变更所有人。因为没有还清贷款的房子增加了名字,相当于改变了借款人,债权债务关系也就因此发生了改变。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二、房本上加名字需要什么条件
    1、必须是有房产证的;
    2、房产证的产权人是同意加名字的;
    3、办理房产证加名字的时候需要双方都到场;
    4、房子是没有抵押,贷款和查封等情况的。
    注意办理房产证加名字是需要交一定的手续费用的,而且每个人的情况是不同的,所以办理流程也是不一样的,如果有需要,具体的细节可以到房屋所在地的房产交易中心咨询一下。
  • 法律分析:还贷期间房产证一般不能增加名字。只有等贷款还清后,拿到房产证,才能办理相关手续。按照目前法律法规规定,要增加房屋的共有权人,可以以房地产权赠与、买卖或析产。
    赠与应先到公证部门办理房屋的赠与公证,然后到财税部门办理完税或免税手续,再到国土房管局的测绘部门出具测绘附图,最后持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完税或免税证明、测绘附图、原房地产权证书、赠与公证书、身份证明等资料,到国土房管局交易登记部门申请房地产权赠与登记,增加儿子为房屋共有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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