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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村不同组可以申请宅基地吗?

征地拆迁
2024-03-21 15:38:31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申请宅基地应由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当地村委会提出书面用地申请,村委会在每季度集中审批材料,依法召开村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进行审议张榜公布,在张榜公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本村村民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上报乡镇国土资源所审批。法律依据:《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经村民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讨论同意,并将申请宅基地户主名单、家庭人口、原有房屋间数面积、申请建房占地面积、位置等张榜公布后无异议的,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查,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由县人民政府批准,其批准结果由村民委员会予以公布。
  • 申请宅基地首先主体一定要是村民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其次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一人只能有一处宅基地,将宅基地出卖或出租后,不得再申请宅基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 法律分析:
    1、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的,应当以户为单位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
    2、没有设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应当向所在的村民小组或者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
    3、宅基地申请依法经农村村民集体讨论通过并在本集体范围内公示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三十四条 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的,应当以户为单位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没有设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应当向所在的村民小组或者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宅基地申请依法经农村村民集体讨论通过并在本集体范围内公示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
    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当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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