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员工餐太差了

其他
2024-03-21 15:07:35
* 遭遇法律难题?点击 快速获取解决方案
咨询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可以与公司内部的相关部门或管理层进行沟通
  • 法律分析:要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来决定。分两种情况:如果劳动合同中没有规定公司给员工有餐补,那么公司随意取消也是合理的,由于法律上未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向劳动者支付餐补,劳动者若想用人单位提供餐补,应该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
    如果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餐补,用人单位无理由又突然取消餐补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九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 为解决员工就餐,公司设立员工餐厅,为共同维护良好的就餐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1.员工餐厅由物业公司进行统一管理。
    2.员工应严格按照物业规定的用餐时间、根据公司工作安排等实际用餐。
    3.就餐人员应持餐券就餐,由个人妥善保管,遗失不补。
    4.员工应自觉按顺序排队就餐,做到注意礼让、有序,注意请外单位或客
    人优先就餐。
    5.就餐人员根据自身情况盛饭打汤,不得浪费粮食,如造成浪费,需按照
    物业公司或食堂相关规定交纳罚款或接受处罚。
    6.因工作需要或外出办公延误就餐时间,需事先通知综合部。餐厅内不准
    随地吐痰、向地面倒水、顷洒杂物,不得大声喧哗,文明用餐。
    7.爱护公物及餐具,用餐完毕自觉将餐具放至食堂指定的地点,非正常损耗的物品损坏由当事人照价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法律分析:劳动法没规定工作餐的相关规定。事实上,劳动法也不可能有对工作餐的规定。当然,作为员工,是有权要求公司提供工作餐,这是请求权的一种。公司批不批准是另一回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21年品牌 · 2分钟响应 · 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
接入律师
获取解答
员工餐太差了
立即咨询
王律师 1分钟前解答了其他问题
员工餐太差了
3456 位律师在线解答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