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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了两次名字,户口本和出生证名字不一样,对以后有什么影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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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1 10:14:45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户口本和出生证名字不一样一般是没有任何影响的,一般是以户口本上的名字为准,但是最好尽快的去更改,改成一样的名字这样才能更好的保障孩子的权益,避免以后引起不必要的纠纷,或者直接让相关的部门人员开一份证明的材料。法律依据:公安部等12部门联合出台《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是公民法定身份证件,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力。对于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完全能够证明的以下9类事项,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予认可,公安派出所不再出具证明:
    1、公民姓名。
    2、公民曾用名。
    3、公民性别。
    4、公民身份号码(含15位升18位证明)。
    5、公民民族成份。
    6、公民出生日期。
    7、公民出生地。
    8、公民籍贯。
    9、公民户籍所在地住址。
    (二)对于下列 5类事项,凡居民户口簿能够证明的,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予认可,公安派出所不再出具证明:
    1、户口迁移情况。
    2、住址变动情况。
    3、户口登记项目内容变更和更正情况。
    4、注销户口情况。
    5、同户人员与户主间的亲属关系。


  • 法律分析:会有影响,一旦改名成功,所有原先用名记录都要更改。如果不是必须改名的话,建议不要更改,因为如果改名会带来将来的很多麻烦。比如要办理身份证、户籍的更改,原毕业证以及其他证件都会与更改的名字不一致,造成诸多困难。
    1,户口本改完名字后,会在当事人的常住人口登记页的“曾用名”一栏,添加上当事人原来的名字。 
    2,而且当事人的身份证编码一经确定,就终身不变,更名不影响身份证编码,不需要重新办理其他证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 法律分析:会有影响的,这个最好改成一致的。公民申请变更姓名,需持下列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书面申请(16岁以下的,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
    2、父母离异变更16岁以下人员姓氏的,需提供离婚证明手续,并经父、母双方写出协议书签字同意;
    3、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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