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法院判决我对方45000块钱,后续法院调节给对方两万块就可以,已终结,我先给了对方一万块,现在拿一万块没给,他还可以申请执行我给45000吗?谢谢

债权债务
2024-03-21 07:37:54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根据调解协议约定的来进行给付
  • 协议书上是如何约定的?
  • 你好,判决书生效后,对方不按判决书中的要求执行,是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
  • 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解决:
    (1)协商解决,对方应当依照法院判决履行义务。
    (2)对方拒不履行判决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强制执行其可执行财产。
    (3)若对方确无偿还能力、无可执行财产,那么法院只能裁定中止执行,待中止执行情形消失后,即对方有偿还能力后再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 追讨债务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法院判决生效后再申请法院进行强制执行。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