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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想买房,一方不想买房。如果首付由父母出资部分,银行转账可以证明吗

房产纠纷
2024-03-21 10:54:17
共有18位律师解答
  • 您好,若是想要证明是一方父母出资购房,可以搜集以下证据:夫妻双方的认可陈述;夫妻双方与父母签署的买房声明;房屋买卖认购合同;房屋销售人员的证人证言;录音录像;首付款银行转账记录;税收缴纳银行转账记录
  • 可以让父母出具一份书面声明,明确说明该笔转账是用于购房首付款,并注明购房人的姓名和购房地址等信息。这份声明可以作为额外的证据,增强转账记录的可信度。
  • 您好!可以去做公证,证明那一方出资,父母是增送子女的。
  • 大概明白你的意思,但还有一些问题要向你确认一下
  • 你好,你想问的是什么意思,最好有凭证。
  • 您好,要赠与个人或者直接登记父母名字
  • 银行转账记录是可以证明出资的
  • 银行记录是可以算作出资证明的
  • 证明什么呢?证明父母赠与?
  • 你好!这个是可以帮助你的
  • 你好,可以协助你解决的额
  • 您好,建议详谈,我们帮你
  • 可以的,保留相关的证据
  • 你好,可以签订协议约定清楚
  • 你好,建议协商解决
  • 可以通过父母的银行转账记录等证据,确定父母出资部分的金额。
    但是,对于婚后父母部分出资购买的房屋,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婚后父母部分出资给子女购买房屋,在无明确约定出资部分是赠与给夫或妻一方的,则视为该出资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相应地,婚后父母以子女一方或者双方名义签订的不动产买卖合同,并以该出资作为首付款所购买的房屋,不管登记在子女一方还是双方名下都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温馨提示:只有存在以下二种情况之一的,婚后购买的房屋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属于夫或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第一,夫妻双方自行约定房屋只归一方所有的;第二,一方父母出全款购买的房屋,并明确表示只赠与夫或妻一方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如果首付由父母出资部分,银行转账可以证明
  • 您好,煜双律师团为您提供法律服务。银行转账当然能证明是父母出资首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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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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