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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土地

征地拆迁
2024-03-20 10:56:53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查询土地性质,可以到乡级自然资源所或者县级自然资源局咨询;查询房屋土地所有权问题,可以到县级不动产登记中心咨询。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土地纠纷双方当事人提供:人民政府颁发的确定土地权属的凭证;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批准征收、划拨、出让土地或者以其他方式批准使用土地的文件; 争议双方当事人依法达成的书面协议;人民政府或者司法机关处理争议的文件或者附图;其他有关证明文件。
    【法律依据::《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
    【第二十条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在调查处理争议案件时,应当审查双方当事人提供的下列证据材料:

    (一)人民政府颁发的确定土地权属的凭证;

    (二)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批准征收、划拨、出让土地或者以其它方式批准使用土地的文件;

    (三)争议双方当事人依法达成的书面协议;

    (四)人民政府或者司法机关处理争议的文件或者附图;

    (五)其他有关证明文件。
    【第二十一条 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材料,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查证属实,方可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 申请人办理土地证应当持申请书、身份证、户口本和土地权属来源证明到国土资源所申请,由国土资源所派员实地勘测,四邻指界,完善各种资料后,报国土资源局进行登记发证。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条
    国家依法对土地实行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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