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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咨询一下土地

征地拆迁
2024-03-11 21:06:30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土地分为12个一级类、72个二级类,一级土地有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等;二级类有水田、水浇地、旱地,果园、茶园、橡胶园、其它园地、乔木林地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六条 下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依据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编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建设用地总量不得超过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耕地保有量不得低于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编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量不减少。
    第十七条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下列原则编制:
    (一)落实国土空间开发保护要求,严格土地用途管制;
    (二)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严格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农用地;
    (三)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四)统筹安排城乡生产、生活、生态用地,满足乡村产业和基础设施用地合理需求,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五)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的可持续利用;
    (六)占用耕地与开发复垦耕地数量平衡、质量相当。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土地纠纷双方当事人提供:人民政府颁发的确定土地权属的凭证;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批准征收、划拨、出让土地或者以其他方式批准使用土地的文件; 争议双方当事人依法达成的书面协议;人民政府或者司法机关处理争议的文件或者附图;其他有关证明文件。
    【法律依据::《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
    【第二十条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在调查处理争议案件时,应当审查双方当事人提供的下列证据材料:

    (一)人民政府颁发的确定土地权属的凭证;

    (二)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批准征收、划拨、出让土地或者以其它方式批准使用土地的文件;

    (三)争议双方当事人依法达成的书面协议;

    (四)人民政府或者司法机关处理争议的文件或者附图;

    (五)其他有关证明文件。
    【第二十一条 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材料,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查证属实,方可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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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分析:土地登记按照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权属审核,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三条 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土地登记内容和土地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
    第四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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