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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租地给村委会有些问题,我不想租了、可以要回土地吗

征地拆迁
2024-03-19 19:08:42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
    以租代征就是指以签订“租赁”合同的方式从农民手中获取土地,并直接将农用地投入市场作为非农业用地使用。这里征收方可通过“租赁”形式逃避了缴纳有关税费、履行耕地占补平衡法定义务。
    “以租代征”这种用地方式自始至终是不符合土地管理相关法律制度要求的,既侵犯农民合法权益,也不符合法律规定要求的“租地协议”。用于出租的地块必须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条件,土地使用权出租必须设定在法律允许的地块上,如出让、转让土地使用权等有偿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符合条件的可以出租,划拨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得擅自出租。
    采取以租代征的方式非法获得土地的,是属于非法转让土地的行为,出租的土地是会被收回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八十二条 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通过出让、转让使用权或者出租等方式用于非农业建设,或者违反本法规定,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 以租代征土地的举报方法如下:
    1、若已经与政府部门签订了所谓的土地租赁合同,因该合同违背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属无效合同。可以向人民起诉确认该土地租赁合同无效后,要求政府部门返还土地;
    2、若被政府部门强行占地,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返还土地。
    以租代征的形式有哪些
    以租代征的形式如下:
    1、用地单位或个人直接与村委会签订合同租用土地;
    2、地方政府直接租用农村集体土地;
    3、地方政府转租农村集体土地;
    4、地方政府充当中间人、担保人促成租用农村集体土地;
    5、村民自行出租所承包的承包地;
    6、村委会租用村民的承包地搞非农建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
    (九)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十)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
    (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 法律分析:是否有权收回土地首先要看租地合同是否约定拖欠租金可以解除合同,如果有约定,可以依据合同的约定解除合同,收回土地;如果合同没有明确的约定,可以书面催告对方缴纳租金,如果对方仍不缴纳的,属于怠于履行合同的主要义务,经书面催告仍不履行的,可以依法解除合同,收回土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九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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