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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租给别人,还没有到期,被国家政府征收了,剩下的租金可以要回来吗

征地拆迁
2024-03-18 16:57:43
共有14位律师解答
  • 当国家政府出于公共利益征收已出租的土地时,租赁双方的权益如何处理,一般会根据当地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租赁合同中的规定来确定。
  • 你好,有没有协商调解具体什么案件情况的,这边能解决您的问题,具体详聊
  • 因为,土地征收属于意外原因导致土地无法继续承租,是一种不可抗力。
  • 详细描述一下案件的情况,被国家政府征收了,剩下的租金可以要回来吗
  • 上午好,这个情况双方合同上有没有特别约定的呢
  • 如果是这种情况的话这个申请的去处理的
  • 你好,按照租赁合同履行的了
  • 你好,这种情况需要详细分析
  • 你好!这个的租金可以要回来
  • 你好,可以起诉的这个情况
  • 你好,有签订相关合同吗
  • 可以通过协商要求对方支付租金,若依然不支付租金,可以看合同中是否约定迟延支付租金是解除合同的必然条件,若存在则构成严重违约行为,可以解除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若没有该条款,则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支付租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二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二条
    承包方不得单方解除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但受让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擅自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
    (二)弃耕抛荒连续两年以上;
    (三)给土地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破坏土地生态环境;
    (四)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 法律分析:是否有权收回土地首先要看租地合同是否约定拖欠租金可以解除合同,如果有约定,可以依据合同的约定解除合同,收回土地;如果合同没有明确的约定,可以书面催告对方缴纳租金,如果对方仍不缴纳的,属于怠于履行合同的主要义务,经书面催告仍不履行的,可以依法解除合同,收回土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九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 承租的土地在承租期限内被征收的,按承租合同的约定给予补偿。承租人可以获利青苗补助、地上附着物赔偿等的补偿。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二条 承包地被依法征收,承包方请求发包方给付已经收到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的,应予支持。承包方已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以转包、出租等方式流转给第三人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青苗补偿费归实际投入人所有,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附着物所有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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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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