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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请问我对象父母在我们婚前买的房,写的父母名字,并且贷着款,等我们结婚后去公证处公证房子属于我们两个所有的话,这套房子属于我和我对象的共同财产吗

婚姻家庭
2024-03-19 12:12:01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夫妻婚后买房只写一方的名字属夫妻于共同财产吗?根据民法典1062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如果房子是用此夫妻共同财产购买,那么哪怕只写一方名字也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是一方使用婚前财产购买,则属于个人财产。
  • 法律分析: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对各自财产归属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房产,无论登记在哪一方名下,原则上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结婚后买房写一方名字,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后使用共同财产购买房产,不涉及使用个人财产支付房款的,无论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该房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买房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
    (1)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双方用共同财产以父母名义买房,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的,房子的产权属于父母,离婚时不属于夫妻财产,不能分割,只能按照出资情况,算作债权要求偿还出资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1、婚前取得的财产为个人财产,婚后取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一般来说婚前买房,房子写了谁的名字,就属于谁。具体而言:结婚前一方全款买房或已还清贷款,房屋落在自己名下,属于自己;婚前一人出资,但房屋落在对方名下,如果没有特殊情形,多会视为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按登记方个人财产处理;一人出资房屋落在双方名下,房屋算夫妻共同财产。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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