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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迁入需要什么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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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8 10:37:09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符合当地户籍迁移规定的 先明确 是否可以迁入。
  • 户口迁移需要如下材料:本人户口本、身份证,以及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结婚证、离婚证等迁移事实的证明材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户口迁出手续需要以下材料: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市内户口迁移证;新立户的要有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或房屋产权证明;因结婚迁入的要持结婚证;因大、中专院校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应出示相应的证明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 迁户口需要准备的材料有:身份证和户口本、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的证明材料、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准迁证等其他必要性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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