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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自己的户口本迁出来需要哪些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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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02 10:35:25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您好,这种情况建议你咨询公安机关户籍科。
  • 你好 具体可以咨询当地派出所
  • 法律分析: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法律分析:1.本人或者原户口本户主带上需要注销的户口资料(当事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以及迁入地办理的准迁证,当地要求的资料前往办理。2.户籍部门核对公民户口资料,准迁证的真实性,在户籍系统查询到相关的迁出申请以后给予办理。3.户口迁移期间注销原户口簿资料是当场可以办理完成的,办理完成以后会在个人户口页上面盖上“迁出”章,并在系统记录公民办理迁出的时间以及前往的户籍所在地地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户口迁移需要三种资料。具体如下:
    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本人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3、如果涉及到工作迁移,需要新公司开具工作证明,或者新的劳动合同。如果是结婚迁移,需要携带结婚证以及房产证。
    办理市内户口迁入,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办理:
    1、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市内户口迁移证;
    2、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3、新立户的要有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或房屋产权证明;
    4、迁入人符合申领、换领居民身份证条件的,每人交本人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
    5、因结婚迁入的要持结婚证;
    6、迁入农村地区的农业人口,要有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迁入的证明;
    7、迁入非直系亲属户内的,应征得迁入地派出所同意后,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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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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