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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份劳动合同,我一份没有拿到。可是不想做了,这算不算违约?

劳动纠纷
2024-03-15 22:55:02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根据您的描述,您目前持有一份劳动合同,并且表达了不想继续履行合同的意愿。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解除劳动合同可能构成违约行为。为了避免可能产生的法律纠纷,建议您与雇主进行积极沟通,寻求双方协商解决的方案。同时,您也可以向专业的法律机构或律师咨询,以获取更具体的帮助和建议。祝您早日解决问题。
  • 建议向劳动局投诉的
  •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
  • 劳动合同违约形式:用人单位违约、劳动者违约。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向劳动者支付双倍赔偿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法律有关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者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徇私舞弊的,用人单位可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服务期,劳动者依照法律规定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属于违反服务期的约定。
    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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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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