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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开小卖部,需要办理个体营业执照,想咨询一下这个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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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4 19:37:24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想开店营业执照需要办理。办理个体营业执照首先需要申请人携带相关材料到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填写申请表,因为个体经营不用进行名称预先核准,经营范围、资金数额、联系电话由申请人口述,当场发营业执照。
  • 办理个体户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可以包含施工机械出租,需要按月或者按季申报缴纳增值税、附加地方税费(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征收率3%。
    如果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的季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免征增值税。
    在国税局办理涉税业务时,可以要求查账征收,也可以让税局核定征收。查账征收的好处就是有业务,才需要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费和个人所得税),而且不达起征点免征增值税(及附加税费);没有业务就不需要缴纳。
    缺点是每月(或者每季)都必须向税局申报。
    定额核定征收,就是税局给你核定一个销售额,你每月固定按照核定的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核定的销售额在起征点以下的免征增值税,如果销售额(或者发票开具金额)没有超过定额,就不需要每月(每季)去税务局申报,税局会自动按照定额扣缴税款。
  • 个体营业执照办理流程:
    1、申请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
    2、办理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手续;
    4、领取营业执照。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申请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经营场所证明;
    (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第二十二条规定,登记机关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应当发给申请人准予个体工商户登记通知书,并在10日内发给申请人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不予登记的,应当发给申请人个体工商户登记驳回通知书。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申请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经营场所证明;
    (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第二十二条
    登记机关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应当发给申请人准予个体工商户登记通知书,并在10日内发给申请人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不予登记的,应当发给申请人个体工商户登记驳回通知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