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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登记流程是怎样的

2021-05-12 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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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个体工商户一般是以个人或者以家庭为单位的经营户。个人工商户想要进行营业的就需要办理营业执照并且在工商局进行登记。办理好相关的证件后才能正式营业。那么个体工商户登记流程是怎样的?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为你介绍相关的内容。

  一、个体工商户登记流程是怎样的

  (一)个体营业执照办理指南

  1、申请设立登记时须提交的文件、证件;

  (1)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职业证明(退、离休证明,退职证明,下岗职工证明〈复印件〉,失业人员出具社区管委会证明);

  (3)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属公有产权的出具产权单位证明,私有房产出具私有产权证〈复印件〉,出租的出具双方租赁协议书及出租产权证〈复印件〉);

  (4)个人合伙经营的,出具合伙协议书;

  2、有关技术行业证件:

  (1)计量器具制造、修理;

  (2)机动车维修;

  (3)家用电器修理;

  (4)照相业;

  (5)生活美容、医疗美容、按摩业;

  (6)餐饮业(厨师);

  (7)服装加工;

  (8)室内装饰装修;

  (9)兽医诊所。

个体工商户登记流程是怎样的

  3、主要行业前置审批证件:

  (1)食品生产经营、销售、生活美容、美发、理发、旅店等行业,先取得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身体健康合格证。

  (2)从事清真食品生产经营,先经民族工作部门审批;

  (3)从事刻字、印刷业的,须经公安部门批准,并且取得《刻字业安全许可证》、《特种行业许可证》;

  (4)公共(文化)场所:饮食、文化娱乐、旅馆业,除归口的行业审批外,还需公安消防环保部门审批,由公安部门核发《公共场所安全许可证》;

  (5)从事烟草制品经营,由烟草专卖主管部门批准,并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6)从事科技业的,须经县以上科委批准;

  (7)劳动就业证明(外来人口);

  (8)暂住证(外来人口)。

  二、个体工商户如何注册

  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即可。

  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包括经营者姓名和住所、组成形式、经营范围、经营场所。个体工商户使用名称的,名称作为登记事项。

  申请注册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登记事项属于依法须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许可证明。个体工商户不再从事经营活动的,应当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个体工商户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向登记机关报送年度报告。个体工商户应当对其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法律咨询:

  网友:个体工商户登记需要什么资料?

  律师:1、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外来人员另需要暂住证及复印件)。

  2、经营场所的房屋租赁合同或者房产证及复印件。

  3、本人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4、如果是国有和集体企业下岗事业人员,特困户。还需要带上失业证、失业人员优惠证、特困证等及复印件,这样可以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减免管理费的政策优惠。

  5、从事饮食、化妆品等特殊行业的还要准备健康证件等及复印件(涉及前置审批行业需提供审批意见)。

  携带上述文件到当地所属的工商所,向工作人员说明要办理那一类的营业执照。检验过有关文件后,工作人员会给表格要填写。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个体工商户登记流程是怎样的的相关内容。个人工商户想要进行登记的,就想要选好店铺名称,办理好营业执照,确定责任人等,然后带上相关的证件去办理登记。登记也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具体的可以咨询当地的工商户。若您还有其余疑问,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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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注册流程是怎样的?
你好,请直接向工商局咨询,基本步骤: (一)登记申请 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提交申请: 1.到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工商所; 2.直接到登记机关的登记场所; (二)受理、审查和准予登记 1.登记机关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登记申请后,对于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受理。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登记机关应当受理。 2.登记机关受理登记申请,应当发给申请人受理通知书。 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登记申请,登记机关不予受理,并发给申请人不予受理通知书。 3.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个体工商户登记范畴的,登记机关应当即时决定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4.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应当当场予以登记。 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登记机关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并填写申请材料核查情况报告书。 5.除当场登记的外,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6.登记机关作出准予登记的,应当发给申请人准予个体工商户登记通知书,并在10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不予登记的,应当发给申请人不予个体工商户登记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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