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返聘人员可以享受工会福利,参加工会活动吗,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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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在职时已加入工会,并一直履行会员义务,退休后可保留会籍。中国工会章程(修正
案) 第八条:“会员离休、退休和失业,可保留会籍。保留会籍期间免交会费。工会组织要
关心离休、退休和失业会员的生活,积极向有关方面反映他们的愿望和要求。”退休人员保
留会籍实际只是保留了会员这个称号,实际已不能享受在职会员的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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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在职时已加入工会,并一直履行会员义务,退休后可保留会籍。
中国工会章程(修正案)第八条:“会员离休、退休和失业,可保留会籍。保留会籍期间免交会费。工会组织要关心离休、退休和失业会员的生活,积极向有关方面反映他们的愿望和要求。”退休人员保留会籍实际只是保留了会员这个称号,实际已不能享受在职会员的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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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法》和相关司法解释, 退休返聘的员工虽然已非正式职工身份,但仍享有部分原单位劳动者权益。他们可参与某些形式上的工会活动,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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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没有禁止返聘人员的该项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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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问题可以得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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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并没有关于禁止干部退休返聘的规定。干部退休后可以返聘。但退休职工返聘不属于劳动关系,不受劳动法保护,属于劳务关系,受民法调整,当事人只能通过民事诉讼等合法的方式来维权。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一)》第三十二条
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企业停薪留职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下岗待岗人员以及企业经营性停产放长假人员,因与新的用人单位发生用工争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动关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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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返聘是指达到退休年龄的员工,在办理退休后,企业仍然雇其上班的行为,返聘员工属于兼职,签订劳务协议,企业也无需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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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退休返聘人员的工作能力较强,工作经验较丰富。很多退休人员还可以再继续上班的,一般都是原来单位里的技术骨干,或是管理干部,特长往往比较突出。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使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10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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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