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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我们公司以我一个月迟到次数过多为由把我辞退了,这个合法么

劳动纠纷
2024-03-16 12:14:19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您好,要看是否构成严重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
  • 劳动者被公司辞退,如果是被依法辞退的,可要求公司及时为其办理离职手续和结清工资;如果是被违法辞退的,则可要求公司继续与其履行原合同或者向其支付相应的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你好,要是被辞退,需要看公司有没有合法的理由,这个需要公司举证。
    1、如果公司依据你违反劳动纪律且公司有相应证据支撑辞退你,无需经济补偿。
    2、单位要是没有法定事由辞退你可能构成违法解除,需要支付赔偿金(每年2个月)。
    3、单位要是有单方解除法定事由(无过错辞退,比如裁员等)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每年1个月)。具体需要看情况,你的问题描述不够细致。
  • 法律分析:
    1、公司的辞退理由不合法。
    2、是的。
    3、如果是公司违法辞退,需要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也就是3个月的工资。
    4、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这个是必经程序。
    5、如果是公司辞退,无需三十天通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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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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