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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农村的私房,之前户口本的房主是我公婆,房子也是我们出钱建的。但现一处房子的不动产权证上是我公司的名字,另一处是我婆婆的名字,村里还在办理不动产证中。现在他们都80多岁,要转给儿子(也就是我老公),这样怎么办理手续,过户到我们的名下

房产纠纷
2024-03-13 10:30:23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房产证更改姓名过户到子女的名下当然是可以的。需要两位老人去世的死亡证明以及两位老人的父母的死亡证明,因为都是直系亲属,而且还需要老人其他子女的也就是你的兄弟姐妹的继承权放弃承诺。
    具体情况建议你去房产交易所咨询工作人员,他们讲解的比较仔细。
  • 如果产权人更改了姓名,那么产权人一般可以带着相关的资料,还有户籍管理部门的证明。然后产权人要到房产相关的单位进行姓名的变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零一十五条?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 法律分析:农村房屋可以按照以下方法来过户到儿子名下:
    1、父母可以通过房屋买卖的方法,将房屋过户到儿子名下,父母可以和儿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然后去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变更登记申请,让登记机构将房屋过户到儿子名下;
    2、父母通过赠与的方式将房屋过户到儿子名下的,应当先去办理赠与公证,再去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变更登记申请,将房屋过户到儿子名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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