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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孩子送人快12年了,没有收养协议,孩子条件也差,能要回来吗

婚姻家庭
2024-03-13 09:42:16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孩子送人快12年了,没有收养协议,孩子条件也差,
  • 孩子送人后抚养权不能要回来。但如果收养属于私下进行,并未经过民政部门登记的,可以要回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四条
    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应当双方自愿。收养八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
    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
    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 法律分析:孩子送人后抚养权不是一定能要得回来的。若双方还未办理收养登记手续的,则父母可以要回抚养权,若已经办理完登记手续的,则除法定解除收养关系事宜出现以外,父母无权要回抚养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 小孩送人抚养,如果没有办理收养手续的,当事人可以主张要回;如果办理了收养手续,在法律上收养关系即成立,一般不能要回,那对于亲生父母就只有探视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四条
    下列个人、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一)孤儿的监护人;
    (二)儿童福利机构;
    (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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