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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男方付的首付,写的女方名字,但是房贷一直由女方还,如果离婚,房子算谁的房产

婚姻家庭
2024-03-12 09:52:17
共有15位律师解答
  • 在离婚时,法院会考虑夫妻双方的贡献,包括财务投入、照顾家庭和孩子等方面。因此,男方支付的首付和女方偿还的房贷都将被纳入考虑范围。
  • 你好,男方能够证明出资,明确以结婚为目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无法认定出资,产权属登记方,贷款及增值部分属于双方。
  • 呃,房产的话,如果写女方的名字,就应该属于女方的,但是女方应当支付男方的相应赔偿的。
  • 您好!属于女方婚前财产,但婚后还贷以及房屋升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你好,根据具体双方支付的金额确定,建议在律师指导下进行财产分割。
  • 你好,男方能够证明出资,明确以结婚为目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你好,如果离婚,房子算谁的房产现在具体什么情况呢
  • 您好,离婚时按照首付比例和还贷款情况协商分割。
  • 你好,你可以详细阐述一下,一般属于个人财产
  • 您好,按您所述情况,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你好 写谁的名孩子 谁是主贷
  • 你好 详细情况可以沟通
  • 婚前买房,房子写了谁的名字,就属于谁;而结婚后买的房子,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万一离婚的话是要分对方一半的,即使当初对方没在房子上花一分钱。根据物权公示原则,房屋所有权证书上写的是谁的名字就推定房屋归谁所有,婚前男方的出资购房可以看做为对女方的赠与,属于女方个人财产。
    只要男方能证明房子是由他出资的话,就可以证明这个房子是由他所有,即使是房产证上的名字是女方也不妨碍男方主张权利。所以,到了婚后,这个房子只要男方经过证明,依然属于男方所有。法律依据: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法律分析:婚前购房写女方名字的房产是属于个人财产,但是如果能证明房产另一方出资的除外。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 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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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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