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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鉴定已符合病退条件,但本人又不想病退,又不能胜任工作,单位会解除合同会有什么说法吗?

劳动纠纷
2024-03-11 16:23:57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您好,在医疗期内,不能解除劳动合同,过了医疗期,劳动者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你好,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 退休问题,建议你咨询下社保局,
  • 除非劳动者在治病期间存在过失性辞退情形,用人单位不得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的除外。
    根据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一项规定,劳动者患病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其中,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五项规定,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除外。
    因此,你如果离退休不足5年,但在本单位连续工作年限不足15年,医疗期满,不能继续工作,用人单位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如果在本单位连续工作年限满15年,用人单位是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 在劳动者的治病期间,除存在过失性辞退或者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主动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则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要支付一个月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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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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