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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查封不是被执行的人名下财产可以吗

刑事案件
2024-03-13 17:39:53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被执行人名下财产的推定是被执行人的,原则上只能查封被执行人名下的;但被执行人故意转移财产、案外人承认其名下财产系被执行人所有,或者继承、判决等非基于法律行为而发生的物权变动,查证属实则法院可以查封。
  • 法院查封不是被执行的人名下财产可以吗——如果与被执行人没有财产关系的,法院不会查封
  • 法院查封不是被执行的人名下财产不可以
  • 被执行的情况下,法院可以依法查封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有效。并且查封的法律效力及于协议分割后被执行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二条
    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
    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有效。
    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协议分割后被执行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对其他共有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予以解除。
    共有人提起析产诉讼或者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诉讼期间中止对该财产的执行。
  • 法律分析:法院查封的财产,在没有解封的情况下,被执行人是不能转让财产的,财产受到法院的控制。对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有优先权、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可以直接申请参与分配,主张优先受偿权。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五百零八条 被执行人为公民或者其他组织,在执行程序开始后,被执行人的其他已经取得执行依据的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能清偿所有债权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参与分配。对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有优先权、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可以直接申请参与分配,主张优先受偿权。
  • 如果因为法院所查封的财产,而影响到被执行人的正常生活的。那么其可以向法院申请解除查封,或者部分解除。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二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冻结裁定,并送达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或者案外人:
    (一)查封、扣押、冻结案外人财产的;
    (二)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或者放弃债权的;
    (三)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流拍或者变卖不成,申请执行人和其他执行债权人又不同意接受抵债,且对该财产又无法采取其他执行措施的;
    (四)债务已经清偿的;
    (五)被执行人提供担保且申请执行人同意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其他情形。
    解除以登记方式实施的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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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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