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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罪大概多少钱

刑事案件
2024-03-11 09:23:18
共有14位律师解答
  • 您好,可以具体说一下什么问不足4 000元的,基准刑为罚金刑;4 000元以上不足5 000元的,基准刑为管制刑;5 000元的,基准刑为拘役三个月,每增加1 67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1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1 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题吗。
  • 您好,涉嫌诈骗罪,这是挺严重的,要判刑坐牢的。

    不过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争取不起诉,缓刑或免于刑事处罚。不起诉法律意见书可以寄给检察院。

    至于能不能不起诉,缓刑不坐牢,能不能免予刑事处罚,主要取决于律师的专业性和责任心。
  • 涉嫌诈骗罪,律师费不是关键,关键是你的辩护律师专业性和责任心,本人已经办理过多起无罪和缓刑案件。
  • 诈骗罪,数额较大为三千元以上;数额巨大为五万元以上;数额特别巨大为二十万元以上
  • 辽宁6000,广东能高些吧,辽宁律师收费也低,可以考量委托
  • 你好,金额达到6千元的,构成犯罪,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 你好, 目前当事人是否已被取保,建议及时委托律师介入处理。
  • 你好,你这边是涉嫌诈骗还是什么
  • 你好,这边涉及了多少金额呢
  • 你好,我会为你提供法律咨询
  • 诈骗罪的立案金额是:
    1、一般个人诈骗数额要达到2000元以上才能立案,诈骗金额达到2千元即构成立案追诉的标准;
    2、诈骗罪规定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为数额较大,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为数额巨大、五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3、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 一、多少金额构成诈骗
    1、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或者入罪标准一般是三千元。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有什么
    1、客体要件: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对象,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
    2、客观要件:诈骗罪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1)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
    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二者从实质上说都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
    (2)欺诈行为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对方产生错误认识是行为人的欺诈行为所致,即使对方在判断上有一定的错误,也不妨碍欺诈行为的成立;
    (3)成立诈骗罪要求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之后作出财产处分;
    (4)欺诈行为使被害人处分财产后,行为人便获得财产,从而使被害人的财产受到损害。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才构成犯罪。
    诈骗罪并不限于骗取有体物,还包括骗取无形物与财产性利益。使用欺骗手段骗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门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成立诈骗罪。
    3、主体要件:诈骗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诈骗罪。
    4、主观要件:诈骗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 看诈骗的具体金额定。诈骗罪,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 你好诈骗金额是多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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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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