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已经付款了对方却一直不发货怎么办?

损害赔偿
2024-03-13 07:24:04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建议您准备相关证据材料,向法院起诉解决。
  • 法律分析:发货不给钱的行为一般报警不会处理。具体可以先进行协商,要求对方付款。协商不一致的,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写好起诉状,到法院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八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 打了货款,对方不发货可以起诉对方。
    消费者在网站提交订单并付款后,买卖双方之间的买卖关系就依法成立了,卖家未按约定发货的,构成违约。
    根据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因此,消费者可以要求卖家发货或者退还价款。
    如果因网站提供卖家信息有误,导致消费者无法索赔的,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
    准备证据:准备能够证明两方存在交易和另一方不发货的事实依据。向另一方所在地法院诉讼。
    你是公司一方的话,请尽快发货,否则可能承担违约责任。如果你是付款方,那么对方一直不发货,可以凭借买卖合同和付款凭据起诉至法院,解除合同,返还货款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 法律分析:给对方付完款,对方不发货可以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二条 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订立的电子合同的标的为交付商品并采用快递物流方式交付的,收货人的签收时间为交付时间。电子合同的标的为提供服务的,生成的电子凭证或者实物凭证中载明的时间为提供服务时间;前述凭证没有载明时间或者载明时间与实际提供服务时间不一致的,以实际提供服务的时间为准。
    电子合同的标的物为采用在线传输方式交付的,合同标的物进入对方当事人指定的特定系统且能够检索识别的时间为交付时间。电子合同当事人对交付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方式、时间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