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跟我转7997让我给他买东西我买了一个然后银行卡被冻结了想问剩下的钱怎么办
互联网纠纷
2024-03-08 10:2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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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协助处理的,现在的情况是怎么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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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卡被冻结了,别人还能转账过来。锁定只是冻结了支出功能;收入功能没有关闭;银行卡可以接受汇款,转账。银行卡被冻结,又叫账户被冻结,是指该账户只能收不能付,也就是不能取款。
此时如果有别人转账到这张卡上,虽然账户里的资金会增加,但是持卡人到银行是不能取款的,无论到自动柜员机还是到银行窗口,都取不到钱,因为资金被冻结后,账户没有了支付功能,只能等到账户解冻才可以。法律依据:《行政强制法》第九条 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
(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三)扣押财物;
(四)冻结存款、汇款;
(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最高院关于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九条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请执行人申请
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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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可以向客服投诉,了解详情。主要的冻结原因:异常交易、出入账关联账户有问题、不正常大额往来、关联电信诈骗账号、关联涉赌和毒账户、户主涉及未处理的司法案件。法律依据:《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
第五十二条 发卡银行的义务:
(一)发卡银行应当向银行卡申请人提供有关银行卡的使用说明资料,包括章程、使用说明及收费标准。现有持卡人亦可索取上述资料。
(二)发卡银行应当设立针对银行卡服务的公平、有效的投诉制度,并公开投诉程序和投诉电话。发卡银行对持卡人关于账务情况的查询和改正要求应当在30天内给予答复。
(三)发卡银行应当向持卡人提供对账服务。
按月向持卡人提供账户结单,在下列情况下发卡银行可不向持卡人提供账户结单:
1、已向持卡人提供存折或其他交易记录;
2、自上一份月结单后,没有进行任何交易,账户没有任何未偿还余额;
3、已与持卡人另行商定。
(四)发卡银行向持卡人提供的银行卡对账单应当列出以下内容:
1、交易金额、账户余额(贷记卡还应列出到期还款日、最低还款额、可用信用额度);
2、交易金额记入有关账户或自有关账户扣除的日期;
3、交易日期与类别;
4、交易记录号码;
5、作为支付对象的商户名称或代号(异地交易除外);
6、查询或报告不符账务的地址或电话号码。
(五)发卡银行应当向持卡人提供银行卡挂失服务,应当设立24小时挂失服务电话,提供电话和书面两种挂失方式,书面挂失为正式挂失方式。并在章程或有关协议中明确发卡银行与持卡人之间的挂失责任。
(六)发卡银行应当在有关卡的章程或使用说明中向持卡人说明密码的重要性及丢失的责任。
(七)发卡银行对持卡人的资信资料负有保密的责任。
第五十三条 持卡人的权利:
(一)持卡人享有发卡银行对其银行卡所承诺的各项服务的权利,有权监督服务质量并对不符服务质量进行投诉。
(二)申请人、持卡人有权知悉其选用的银行卡的功能、使用方法、收费项目、收费标准、适用利率及有关的计算公式。
(三)持卡人有权在规定时间内向发卡银行索取对账单,并有权要求对不符账务内容进行查询或改正。
(四)借记卡的挂失手续办妥后,持卡人不再承担相应卡账户资金变动的责任,司法机关、仲裁机关另有判决的除外。
(五)持卡人有权索取信用卡领用合约,并应妥善保管。
第五十四条 持卡人的义务:
(一)申请人应当向发卡银行提供真实的申请资料并按照发卡银行规定向其提供符合条件的担保。
(二)持卡人应当遵守发卡银行的章程及《领用合约》的有关条款。
(三)持卡人或保证人通讯地址、职业等发生变化,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发卡银行。
(四)持卡人不得以和商户发生纠纷为由拒绝支付所欠银行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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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卡被冻结之后,里面的钱是还在的。
可以查询余额,也可以转钱进去,但是在没解冻之前,里面的钱是无法转出来使用的。
银行卡被冻结会显示该银行卡已经被冻结,无法进行正常交易,无法正常存款,然后银行也会打电话通知你,该银行卡被冻结。
同时你在该绑定的app上,绑定该银行卡的时候进行付款,也是无法支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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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