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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商铺租不出去,空置两年了,物业费不用交全额,可以打折吗?一般按比例多少交,有这个政策吗

合同纠纷
2024-03-07 19:13:57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物业费是由出租人缴纳还是由承租人缴纳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如果出租人和承租人同意承租人向物业公司支付物业费,并得到物业公司的书面确认,物业公司不能再要求出租人支付,否则物业公司仍有权要求出租人支付;
    2、如果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协议没有得到物业公司的书面确认,则该协议只能对出租人和承租人具有约束力,但对物业公司没有效力,出租人必须对物业公司负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五十一条
    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 有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吗
  • 法律分析: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对于物业费的缴交,承租人和业主是可以协商确定的。如果协商无效,可以按合同约定和实际情况向法院起诉,要求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但按法律规定,承租人不缴交物业费的,业主是要负连带交纳责任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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