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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月7号申请离婚,3月7号能办理离婚手续吗

婚姻家庭
2024-03-11 21:22:49
共有10位律师解答
  • 您好,对于您的问题,我们解答如下:《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上面会写着几号登记离婚接下去的30天为离婚冷静期,从登记离婚的第31~60天内(第二个月)双方可以来办理离婚,一方未出现或者过期不来,都是视为放弃离婚!如果您还有疑问,建议您查看我的联系方式,向我们拨号电联,我们会给您更详尽的解决建议。
  • 您好,关于你的描述,根据日历,不能。但是2024年3月11日(含)以后双方可以办离婚。
  • 您好,如果夫妻双方去民政局离婚,当天能办理,接收相关材料,但不能当天领取离婚证。yx
  • 你好,过了离婚冷静期就可以办理离婚证了
  • 如果离婚不成功只能起诉了,我是离婚律师
  • 你好,可以后面几天再去办理离婚手续。
  • 离婚需要办理如下法定手续:
    1、申请登记离婚的,双方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后,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经过三十天冷静期,即可领取离婚证;
    2、申请判决离婚的,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应先调解,调解无效,确认感情破裂的,准予离婚。被判决准予离婚的,判决生效,解除婚姻关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离婚手续办理的方式:一般应当订立书面协议,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依法审查,确认符合离婚条件的,开始计算一个月冷静期,无人反悔的,期满即可领取离婚证。若无法协议离婚的,应当向法院提交起诉状,请求判决离婚,法院受理案件后,应当进行调解,调解无效且双方感情破裂,应当准予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办理离婚需要如下手续:
    1、协议离婚的,需要订立离婚协议、申请离婚登记、经过三十天离婚冷静期、领取离婚证等手续;
    2、诉讼离婚的,需要提交起诉状、受理案件、进行调解、进入审判、依法裁判等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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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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