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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放假20来天,工作四天,可以不发底薪吗

劳动纠纷
2024-03-07 10:26:36
共有9位律师解答
  • 你好,非因劳动者本人原因造成用人单位停工、停业的,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提供正常劳动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但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 晚上好,这全日制员工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和年假待遇,这些假期工资应当照常发放。如果公司规定的放假天数超出了国家法定标准,员工在放假期间的工资也有权得到支付。
  • 您好。根据《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的相关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用人单位停工、停产,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三十日)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
  • 根据咨询人描述的情况,不可以。
  • 您好,这个是可以不发底薪的
  • 你好,有没有签劳动合同
  • 公司放假不给员工工资是合法的。不是由于劳动者的原因而造成公司停工停产的,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以内的,用人单位应该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若超过了一个工资支付的周期,如劳动者提供了正常的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能比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低;如果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的劳动,则应该按照国家有关的规定办理。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二条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用人单位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劳动者生活费。
    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 公司放假不给员工工资是合法的。不是由于劳动者的原因而造成公司停工停产的,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以内的,用人单位应该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若超过了一个工资支付的周期,如劳动者提供了正常的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能比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低;如果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的劳动,则应该按照国家有关的规定办理。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二条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用人单位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劳动者生活费。
    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 法律分析:公司放假不给员工工资是合法的。不是由于劳动者的原因而造成公司停工停产的,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以内的,用人单位应该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若超过了一个工资支付的周期,如劳动者提供了正常的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能比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低;如果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的劳动,则应该按照国家有关的规定办理。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二条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用人单位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劳动者生活费。
    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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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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