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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付流程

劳动纠纷
2024-03-08 12:36:54
共有24位律师解答
  • 您好,一:确认劳动关系。二:工伤认定。三:停工留薪期等。详细流程即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进行。
  • 您好,先做工伤认定再做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级别主张赔偿。
  • 下午好,是在哪里的工伤案件呢,可以帮助解决纠纷问题的
  • 您好 建议你大概说下这个工伤具体情况d
  • 你好,发生工伤事故后首先要做工伤认定。
  • 你好,您可以委托律师帮忙介入工伤赔偿
  • 具体的流程是根据你实际的情况去赔取的
  • 您好 首先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
  • 你好,工伤的具体情况是怎么样的
  • 受伤如何,可以去申请工伤赔偿
  • 你好,需要去工伤部门了解的
  • 你好!这个是可以帮助你的
  • 申请工伤鉴定,评估残疾等级
  • 双方可以就赔偿问题协商处理
  • 你好,详细介绍你的案情细节
  • 你好在的,建议律师介入U
  • 你好可以咨询工伤赔偿流程
  • 你好,可以先进行工伤认定
  • 您好,有没有做工伤认定
  • 工伤保险赔偿流程:
    1、单位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30日内向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
    2、有工伤认定书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3、工伤保险机构具实际情况赔偿;
    4、单位在30天内没有申报,工伤职工个人应在事故后一年内向所在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 工伤事故的索赔流程: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再依法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最后由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依法支付医疗费、康复费等费用;而用人单位也要支付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等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工伤赔付程序: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凭借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合同;医疗费用单据等材料去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赔偿;再经社保经办机构审查;最后按核算后的数额发给单位工伤赔偿费用,由单位交给工伤职工。法律依据:《工伤认定办法》第五条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照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十八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 你好,先做工伤认定,在做劳动能力鉴定
  • 你好,申请工伤认定了没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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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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