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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一下,农村人,把户口迁移到城市里去,可以享受城市低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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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5 10:31:06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您好,这个是需要看您这边是否符合条件的
  • 要根据当地的政策确定
  • 法律分析:低保是一种社会待遇,不是一种组织关系,不能随户口迁移而继续享受,但是可以在户口迁出时,到迁出所在地的社保部门出具享受低保的证明,带上原享受低保的相关手续,交迁入地社保部门重新申请,低保户是指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民,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的家庭,因为地区发展不平衡,所以每个省市的低保标准也有很大差异。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法律分析:公民办理户口迁移以后,原户籍相关的低保一般无法继续享受,低保是根据户籍所在地相关资料进行评估的,若公民户口迁移离原户籍的情况下,原户籍相关低保是无法享受的。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政策措施,
    (一)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条件。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三个基本条件。各地要根据当地情况,制定并向社会公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具体条件,形成完善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标准体系。同时,要明确核算和评估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人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的具体办法,并对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履行相关法定义务提出具体要求。
  • 公民办理户口迁移以后,原户籍相关的低保一般无法继续享受,低保是根据户籍所在地相关资料进行评估的,若公民户口迁移离原户籍的情况下,原户籍相关低保是无法享受的。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政策措施,
    (一)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条件。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三个基本条件。各地要根据当地情况,制定并向社会公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具体条件,形成完善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标准体系。同时,要明确核算和评估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人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的具体办法,并对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履行相关法定义务提出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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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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