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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出资给儿子全款买楼,房产证上写儿子与对象名算共同财产,还是儿子婚前财产

婚姻家庭
2024-03-07 13:33:42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视为父母对儿子夫妻双方的赠予,登记在双方名下属于共同所有。
  • 您好,如果加上女方名字的,属于共同财产。
  • 如果两个人名字一般属于共同财产的
  • 您好,这种情况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追问:你好,是这么个情况,我给儿子全款买楼,买时房产证没下来,下来呢,他对象让把他俩名全写上,这算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婚前财产
  •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一方出资在婚后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方名字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一方父母出资为自己子女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以按照婚姻法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全款并登记于夫妻双方名下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一方父母出全款出资,并登记于另一方名下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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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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