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一方父母全款买房,并且房产证上也登记该父母的名字,算子女共同财产吗
-
婚后全款买房一方名字是共同财产。
属于共同财产的:
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婚后,一方父母全款买房,并且房产证上也登记该父母的名字,算子女共同财产吗
一方有份额的部分算共同财产
-
您好,这是婚前的父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您好是不算的,这个和子女就是没有关系了
-
您好,登记着父母的名字属于父母的财产
-
你好,这种情况不属于子女共同财产的
-
你好,这个不算是子女的共同财产的
-
您好,很高兴为您提供法律服务。
-
你好根据你描述情况属于共同财产
-
您好 根据您这边描述是属于的呢
-
您好这个算对夫妻两个人的赠与
-
这个看约定的阿,怎么约定的
-
你好 所有权归父母所有哦
-
一、婚后父母给子女买房算
夫妻共同财产吗
1、婚后父母给买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1)如果婚后父母给买房,并约定该房子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则该房子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婚后父母给买房,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则该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哪些财产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
以下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3、遗嘱或者
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法律分析: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一般属于个人财产。如果一方父母出资,而
房屋产权却登记在另一方名下,一般应认定为向夫妻双方的赠与,认定为共同财产。登记在双方名下的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宋律师团队为您解答:
婚后父母给的钱,一般而言算共同财产。目前只有父母出钱给子女买房的,房子如果登记在一方子女的名下,就视为该子女的个人财产。离婚房产涉及以下类型:婚前一方全款买的房,婚后没有特别约定,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分割。婚前一方贷款,婚后双方还贷的,还贷部分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要对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增值进行分割。结婚前,父母为夫妻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如果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则属于该房的个人财产,除此以外,父母购房属于共同财产。对于共同财产,总的原则是平均分配,但根据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092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
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此外,离婚时还存在三种财产性的请求权。首先,根据《民法典》第1090条,离婚时一方生活困难的,可以请求对方给与适当帮助。第二,根据《民法典》第1091条,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
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行为的,无过错方可以要求
损害赔偿。第三,根据《民法典》第1088条,一方平时照料老人、孩子较多的,也就是家庭主妇,在离婚时有权要求另一方给与适当补偿。
-
不算,是父母的房子。你这边是夫妻当事人吗
-
按照房产份额进行分割,详细沟通你的情况
-
不算儿子财产,登记在谁名下就是谁的
-
婚后,一方父母全款买房,并且房产证上也登记该父母的名字,算子女共同财产吗房子名字有哪些人
-
房产没有登记到子女,不属于子女共同财产。我们提供法律专业帮助,愿意帮您解决纠纷。
-
查看全部21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