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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后公司多交了一个月公积金,让我现在补缴

劳动纠纷
2024-03-04 14:48:11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您好,具体公积金的缴纳问题的可以咨询当地公积金中心。
  • 离职后公司多交了一个月公积金,让我现在补缴

  • 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补缴公积金后,大家可以算作连续正常缴纳。这些条件是:
    单位为个人补缴
    1、单位可以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新入职劳动合同,或人事关系转移证明;
    2、单位补缴的是入职后3个月以内的公积金;
    3、单位在员工入职后的12个月以内进行补缴。
    单位为集体补缴
    1、单位是一次性补缴3个月以内的住房公积金;
    2、在发生断缴后的3个月以内及时补缴。
  • 法律分析:员工离职后可以申请原单位补交在职期间的住房公积金。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七条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七条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 一、公积金绝对额补缴,指上一年度公积金实际缴纳时按上一年度核定的员工平均工资标准缴纳,今年的员工实际工资与核定工资的差额将作为公积金差额补缴的基数,如员工工资收入减少,一般企业也不会再要回多缴纳的公积金了。
    二、一般来说公积金是由公司来补缴。
    具体补缴情况如下:
    1、公积金不能网上补缴,只能是公司提交材料由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后才能补缴。
    2、补缴条件:
    当单位发生集体缴存以前年度缓缴住房公积金及应缴未缴的公积金、职工个人漏缴公积金等情况时,需通过补缴方式完成。 
    3、补缴手续:
    单位填写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法律依据:《公积金补缴书》;
    单位填写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公积金补缴清册》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印章;
    补缴原因需另附说明的,报补缴说明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4、补缴办理:
    单位填制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住房公积金补缴书》、《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及与《住房公积金补缴书》金额一致的转账支票,到管理部办理补缴手续。
    对于未在《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中列明补缴原因的,还应报补缴说明一份。
    管理部接柜人员对《住房公积金补缴书》、《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及转账支票进行审核,补缴确认后,接柜人员打印《住房公积金补缴书》一式两份,盖章后一份退单位经办人,一份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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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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