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生父下落不明可以给孩子改名吗

其他
2024-03-05 16:09:11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除非孩子成年了,是可以申请变更的
  • 法律分析:可以改名字。改名需要本人书面申请书、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能够证明变更姓名理由成立的原始证明材料。我国法律规定,公民变更姓名,若该公民未满十八周岁,则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若为十八周岁以上,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零一十六条 自然人决定、变更姓名,或者法人、非法人组织决定、变更、转让名称的,应当依法向有关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民事主体变更姓名、名称的,变更前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其具有法律约束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 法律分析:未满18周岁的公民需要更改姓名的,可由父母或抚养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核实情况后予以变更。父亲下落不明的,可以到法院提起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的请求,携带法院判决书,社区证明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 给孩子改名字不需要证人,由父母带着本人有效身份证以及户口本以及小孩的出生证明等文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户口登记机关审核通过之后,如果符合改名字条件的,就会给孩子改名字。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